2006年4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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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业主税前扣费提高到1600元
陈军兴 杨锦友
省地方税务局日前发文,从2006年1月1日起,我省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。以前该项费用扣除额为800元,这次改革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相接轨。